2011年3月28日

不打孩子的原因

今年二月和朋友們帶著孩子一起到台中新社賞櫻露營時,其中一個孩子不小心打翻了正在瓦斯爐上煮沸的熱水,當時,全場的大人和打翻水壺的小男孩全都一臉驚恐,趕緊收拾之餘,小男孩的母親忍不住把他拖到一旁狠狠地揍了一下。理由是:『他實在是太不小心了,每次都說不是故意的,但是就是學不會小心一點。』


看在我的眼裡,其實很捨不得這個小男孩。我知道他是個很聽話又沒有心機的孩子,好動的個性讓他停不下來,卻也經常闖禍。只是,這些過錯,全都不是故意的。就像打翻熱水一樣,沒人看見他經過瓦斯爐時的動作到底是哪裡不小心碰到了水壺,但從熱水翻倒時他臉上的表情看來,他自己確實也受到不小的驚嚇。儘管如此,站在他母親的立場來看,這樣粗心的舉動,每天都要上演好多次,加上露營地旁又有別的更小的小孩,若是燙傷了哪個孩子,這還怎麼得了。


只是,打孩子真的能讓他記住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嗎?我想答案不一定是肯定的。就我自己小時候的經驗來看,那些被打過後的記憶,總是自己哭得有多慘、多傷心,卻不是自己做錯該改的事情。反倒是那些爸媽因為我做了錯事而失望、難過的表情,讓我記得永遠不要再犯。


我相信孩子的天性都是善良講理的。如果我們願意多花一點時間,告訴孩子為什麼要小心爐火:因為爐子上的熱水可能會讓他自己,或是其他的孩子燙傷,一旦燙傷,就會造成永遠都無法挽回的傷痕,無論說多少句對不起,都將無法彌補;另外,瓦斯爐上的火焰也可能引起森林大火,這樣以後不但沒有地方可以露營,還需要賠償老闆的損失,甚至會讓他的爸媽因為公共危險罪而坐牢。這樣解釋所需要的時間,或許比打孩子要多上許多,但孩子一定更能夠聽進聽懂,為什麼他需要小心,也比較能體會到爸媽心疼他、擔心他燙傷的心。有時候,孩子的粗心不是因為他們不能夠懂得事情的重要性,而是因為大人沒有給他們足夠的機會瞭解。


我自己不打孩子的原因,除了認為這是個只告訴孩子不行,卻沒有解釋理由的方法外,其實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。就是這示範了一個不好的榜樣。讓孩子覺得我們可以用打人來解決問題。當大人覺得孩子不講理、講不聽時,就拿出棍子來要孩子服從,從另一個角度看來,也在告訴孩子:將來,當別人不聽從我的意見時,我也可以用棍子或暴力來讓他們聽話。做父母的,總是會告訴孩子:不可以打人,打人是不好的行為。但是卻忘記了,我們所做的行為,其實比我們說的言語,更容易讓孩子記得。儘管不是每個孩子都會因為父母的責打,就成為學校的霸凌人物,但那些會在學校使用暴力手段的孩子,又是從哪邊學來的呢?父母永遠是孩子最先學習的榜樣,我們所做的每個舉動,孩子都看在眼裡,即使沒有立即在他們身上呈現,那也只是因為他們還沒有找到適當的時機罷了。


德國幼兒教育家福祿貝爾說:『教育之道無他,愛與榜樣而已。』我相信,沒有一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子女,只是,很多時候,我們都忘了提醒自己要做個好榜樣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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